帶薪摸魚

帶薪摸魚 服務條款

第1條(目的)

本條款旨在規定與 apochopo Inc.(以下簡稱「本公司」)提供的「帶薪摸魚」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的使用有關的本公司與使用者的權利、義務及責任,以及其他必要事項。

第2條(定義)

  1. 「本服務」是指根據使用者輸入的年薪,每10秒顯示一次自今年1月1日起累積的金額,並提供每日兩次的「累積金額」通知、(選用)起床鬧鐘及分享卡片的 iOS 和 Android 應用程式、Apple Watch 和 Wear OS 應用程式、小工具、Apps in Toss 小程式及網頁。
  2. 「使用者」是指依本條款使用本服務的人。本服務無需註冊會員,因此所有使用者均為非會員。
  3. 「小程式使用者」是指透過 Toss 應用程式內的 Apps in Toss 小程式使用本服務的人。
  4. 「輸入值」是指使用者在本服務中輸入的年薪、貨幣、時區、起床鬧鐘時間等資訊,僅儲存在使用者的裝置上。
  5. 「分享卡片」是指使用者在本服務中製作並對外分享的圖片。
  6. 「內容」是指本公司在本服務內提供的文字、設計、圖片及軟體。

第3條(條款的公佈與修訂)

  1. 本公司將本條款的內容以及商號、代表人、營業登記號、地址和聯絡方式公佈於本服務內(設定 > 關於 > 「服務條款」)及網頁(https://salary-alarm.vercel.app/legal/terms),以便使用者容易查閱。
  2. 本公司可在不違反「(韓國)關於條款規制的法律」、「(韓國)關於電子商務等中消費者保護的法律」、「(韓國)關於促進資訊通訊網利用及資訊保護等的法律」等相關法律的範圍內修訂本條款。
  3. 修訂本條款時,本公司將載明適用日期及修訂理由,與現行條款一併自適用日期7日前起至適用日期前一日止進行公告;對使用者不利的修訂,將自30日前起公告,並透過應用程式內通知告知。
  4. 使用者如截至修訂條款的適用日期(含當日)仍未表示拒絕,視為同意修訂後的條款。不同意的使用者可停止使用本服務並刪除應用程式。
  5. 本條款未規定的事項及其解釋,依相關法令或商業慣例。

第4條(服務的內容與提供)

  1. 本公司提供下列服務。
    • 以10秒為單位顯示自今年1月1日起累積的金額、提示截至12月還將累積的金額,以及每月一個罐子、去年的紀錄
    • 每日兩次的「累積金額」通知(應用程式為裝置本機通知,Apps in Toss 為不含金額的 Toss 通知)
    • (選用)起床鬧鐘及鬧鐘訊息(告知昨天累積的金額)
    • 小工具、鎖定畫面、待機模式及手錶介面上的累積顯示(在裝置及作業系統支援的範圍內)
    • 製作分享卡片
    • Apps in Toss 小程式(累積顯示、分享、晚間通知——不提供鬧鐘)
  2. 本服務為免費服務,本公司透過在本服務內顯示廣告進行營運(第8條)。
  3. 本服務原則上全年無休、24小時提供,但可能因第12條規定的事由暫時中斷。鬧鐘、累積計算及通知在裝置內執行,因此不受本公司伺服器中斷的影響,將繼續執行。
  4. 使用本服務無需註冊會員。使用者透過安裝應用程式並輸入輸入值,即同意本條款並使用本服務;應用程式的首個畫面會顯示本條款及隱私權政策的連結。

第5條(計算的性質——參考資訊)

  1. 本服務顯示的累積金額,是將使用者輸入的年薪除以當年天數,再平均分配至每日24小時所得的計算值(與工作時間、假日無關,持續累積)。該金額未反映稅金、四大社會保險、扣除額、津貼、獎金、加班、缺勤等,可能與實際發放的薪資不同。
  2. 本服務並非有關薪資、稅務、勞動或投資的建議,亦非金融服務。累積金額僅為激勵及參考用途的顯示,不得作為薪資請求、工作時間證明、稅務申報等需要法律效力之用途的依據。
  3. 計算方式(每日份額 = 年薪 ÷ 當年天數,自1月1日起累積,月末及發薪日亦不清零,年薪變更日期紀錄,時區及夏令時間的處理)將在本服務內的說明中公開。本公司可改進計算方式,導致顯示金額變化的變更將透過應用程式內公告告知。

第6條(鬧鐘及通知的侷限)

  1. 起床鬧鐘及通知透過使用者裝置的作業系統所提供的功能響起。由於裝置的靜音、勿擾模式、專注模式、省電設定、拒絕通知權限、拒絕精確鬧鐘權限(Android)、強制停止應用程式、儲存空間不足、作業系統版本不支援、時區或夏令時間變更等原因,鬧鐘可能不會響起或延遲響起。
  2. 對於因鬧鐘未響起而造成的遲到、缺勤、錯過日程等損害,除非本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本公司不承擔責任。建議您在重要日程中同時使用其他鬧鐘工具。
  3. Apps in Toss 小程式沒有鬧鐘功能。小程式的晚間通知僅在使用者同意時透過 Toss 傳送,並可能因 Toss 的傳送情況而延遲或未能送達。

第7條(使用者的義務與禁止行為)

使用者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1. 對本服務的軟體進行逆向工程、反編譯、拆解或竄改,或將竄改了本服務所顯示的金額或畫面的圖片冒充為本公司之物進行散佈的行為
  2. 以自動化手段展示或點擊廣告服務商的廣告,或以不正當方式獲取廣告獎勵的行為
  3. 侵害本公司或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名譽或營業的行為
  4. 對本服務或其伺服器造成過度負載或妨礙其正常營運的行為
  5. 將分享卡片用於欺騙他人之用途(偽裝收入證明等)的行為
  6. 其他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的行為

第8條(廣告)

  1. 本公司為免費提供本服務,在應用程式畫面內顯示廣告(橫幅、插頁式、獎勵)。鬧鐘響鈴畫面、通知、小工具及手錶畫面上不顯示廣告。
  2. 廣告的選擇、展示及衡量由廣告服務商(iOS、Android 應用程式:Google AdMob;Apps in Toss 小程式:Toss 應用程式內廣告)進行,該過程中的個人資料處理依隱私權政策第10條。個人化廣告預設關閉,可在設定中開啟或關閉。
  3. 使用者自行選擇並完整觀看獎勵廣告後,可獲得本公司規定的本服務內獎勵(一定時間內無廣告、分享卡片樣式等)。獎勵不具有現金或金錢價值,不得轉讓或退還。
  4. 廣告內容由廣告主負責,本公司不參與透過廣告進行的交易。使用者可透過設定 > 廣告 > 「檢舉不當廣告」告知不當廣告,本公司確認後將採取封鎖措施。
  5. 本公司可變更廣告的類型、位置及頻率;對使用者不利的變更(增加廣告位置等)將依第3條第3項規定的程序告知。

第9條(付費服務)

  1. 本服務目前沒有付費功能。
  2. 本公司引入付費功能(移除廣告等)時,將在本條款或另行制定的條款中規定其內容、價格、付款及退款條件並事先公告;撤回訂購及退款依「(韓國)關於電子商務等中消費者保護的法律」及各應用程式商店(Apple App Store、Google Play、Apps in Toss)的付款政策處理。

第10條(智慧財產權與內容的使用)

  1. 本服務及內容的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歸本公司所有。
  2. 使用者可為個人、非商業用途使用本服務;未經本公司事先同意,不得對內容進行重製、傳輸、散佈、改編或商業使用。
  3. 使用者可自由地對外分享分享卡片。分享卡片中包含的本公司名稱、標誌及設計僅用於宣傳本服務,使用者不得刪除分享卡片上的該等標示,或將其替換為其他服務的標示後散佈。
  4. 使用者的輸入值及據此得出的計算結果歸使用者所有。本公司不接收輸入值,因此不對其主張任何權利。

第11條(個人資料的保護)

  1. 本公司依據「(韓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令保護使用者的個人資料,有關其處理的事項規定於隱私權政策(https://salary-alarm.vercel.app/legal/privacy)中。
  2. 輸入值僅儲存在使用者的裝置上,不會發送至本公司伺服器。輸入值可能因更換裝置、裝置初始化或刪除應用程式而丟失,本公司無法為您恢復僅存在於裝置上的資料。

第12條(服務的變更與中斷)

  1. 本公司可根據營運或技術上的需要變更本服務的內容,並在應用程式內或網頁上公告變更內容及適用日期。
  2. 本公司可能因系統檢修、更換或故障、通訊故障、自然災害、應用程式商店或作業系統的政策變更、Apps in Toss 平台的政策或營運變更等事由,暫時中斷本服務的全部或部分(尤其是網頁、分享連結等基於伺服器的功能)。在裝置內執行的鬧鐘及累積顯示不受中斷影響。
  3. 本公司終止全部服務時,將於30日前在應用程式內及網頁上公告。終止後,已安裝應用程式的裝置內功能在作業系統允許的範圍內可能繼續執行,但本公司不保證對其進行維護。

第13條(本公司的義務)

  1. 本公司不從事法令及本條款禁止的行為,並努力持續、穩定地提供本服務。
  2. 本公司為保護使用者的個人資料建立安全體系,並公開及遵守隱私權政策。
  3. 本公司透過電子郵件(contact@apochopo.com)受理並處理使用者的正當意見及不滿;如難以處理,將告知其理由及處理日程。

第14條(責任的限制)

  1. 對於因自然災害、戰爭、通訊故障、應用程式商店、作業系統或 Apps in Toss 平台的故障或政策變更等本公司無法控制的事由而無法提供本服務的情形,本公司不承擔責任。
  2. 對於第5條所述計算值與實際薪資的差異、因第6條所述事由導致鬧鐘或通知未響起、使用者錯誤輸入輸入值,以及使用者對外分享分享卡片所產生的後果,除非本公司存在故意或過失,本公司不承擔責任。
  3. 對於廣告內容、透過廣告進行的交易以及廣告服務商的個人資料處理,在應由廣告服務商或廣告主承擔責任的範圍內,本公司不承擔責任。
  4. 由於本服務免費提供,除非本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本公司的損害賠償責任在法令允許的範圍內受到限制。本項不減輕消費者保護法令中強制性規定所規定的本公司責任。

第15條(損害賠償)

本公司或使用者違反本條款而給對方造成損害時,應負賠償該損害的責任。但能證明不存在故意或過失的,不在此限。

第16條(Apps in Toss 小程式特別規定)

  1. 小程式使用者須同時遵守 Toss 應用程式的服務條款及 Apps in Toss 平台的政策。本條款與 Toss 條款衝突時,小程式內的服務使用適用本條款,Toss 應用程式的使用適用 Toss 條款。
  2. 小程式不使用 Toss 登入,輸入值僅儲存在小程式儲存空間中。刪除小程式時,輸入值亦將一併刪除。
  3. 小程式沒有鬧鐘及付款功能,通知僅限於使用者同意時的晚間 Toss 通知。小程式的廣告透過 Toss 應用程式內廣告提供,獎勵廣告的獎勵僅限於小程式內的功能。
  4. 終止使用小程式,以在 Toss 應用程式中刪除小程式的方式進行。

第17條(應用程式商店特別規定)

  1. 本服務透過 Apple App Store 及 Google Play 發布。Apple Inc.、Google LLC 及其關聯公司並非本條款的當事人,對本服務的維護、支援及保證不承擔責任。但 Apple 作為本條款的第三方受益人,享有執行本條款的權利。
  2. 使用從 App Store 下載的應用程式時,同時適用 Apple 的標準終端使用者授權合約(Apple Standard EULA),本條款作為該合約的補充。兩份文件衝突時,以 Apple 標準 EULA 的最低條件為準。
  3. 使用者確認其並非居住於美國政府禁運的國家,且未被列入禁止交易對象名單。

第18條(爭議解決、準據法及管轄)

  1. 本公司與使用者應誠信協商,以圓滿解決與使用本服務有關的爭議。使用者可向韓國消費者院、電子交易糾紛調解委員會等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2. 本條款及本服務的使用適用大韓民國法律。但若使用者居住國家的消費者保護法令以強制性規定提供了更有利的保護,則不剝奪該等保護。
  3. 本公司與使用者之間的訴訟,應向「(韓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管轄法院提起。

附則

  1. 本條款自 2026年10月24日 起施行。
  2. 英文、西班牙文、日文及中文譯本僅供幫助理解之用,如解釋有歧義,以韓文正本為準。

營運者資訊

apochopo Inc.,代表 Yun Minjeong,營業登記號 178-86-04021,264 Gaepo-ro, 107-902, Gangnam-gu, Seoul, Republic of Korea,電子郵件 contact@apochopo.com

修訂紀錄

版本生效日期內容
v1.02026年10月24日首次制定